當下,互聯網詐騙犯罪頻發,因其跨地域廣、取證難度大,部分受害人在維權過程中遭遇部門之間“踢皮球”的困境,公安機關與法院相互推諉,致使受害人陷入求助無門的窘境。遼寧蓋州市王女士的遭遇正是這一現象的縮影:被網友騙取4.5萬元后,她先后求助于派出所和法院,卻均未獲得依法應有的程序支持與實體救濟(詳見《女醫護網上兼職被“富二代”騙錢 拿著法院裁定書派出所沒立案》)。派出所未作初查即引導至法院,法院作出涉嫌刑事犯罪的裁定后未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而是要求當事人“自行報案”。兩部門均未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維權進程陷入僵局。
王女士經歷的特殊之處在于,蓋州市人民法院已經作出刑事案件裁定,梁屯派出所仍堅持不立案。一紙嚴肅的法律文書,仍不能終結派出所和法院之間的“踢皮球”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應當迅速審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予立案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并送達控告人,并告知其可申請復議或請求檢察監督。此案中,接警民警僅以口頭判斷屬“民事糾紛”為由拒絕刑事立案,未出具任何法律文書,實質上剝奪了當事人程序救濟的權利,屬于明顯的不作為。而蓋州市法院在裁定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后未主動移送公安機關。反而要求當事人自行再赴派出所報案,這不僅增加受害者的維權成本,更反映出程序銜接機制的空轉與失靈。
追根到底,這反映出基層司法機關在執法司法環節仍存在有法不依、程序空轉的現實弊病。我們早已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現了“有法可依”,但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落實層面,仍見短板。部分基層司法機關傾向于采取“策略性回避”,以“民事糾紛”“不屬于管轄”等理由將群眾訴求推出門外。這種“程序懶政”不僅損害個案正義,更侵蝕司法公信力,動搖公眾對法治的信念。
客觀來講,基層司法部門或許面臨著不少現實難題:人員力量不足,面對海量案件常常分身乏術;辦案經費緊張,制約著調查取證等工作的推進;法院要應對大量民事糾紛,立案壓力與日俱增;民警也會顧慮刑事立案標準難把握,后續偵查取證耗力又容易出錯。這些現實困境值得理解,但這絕不能成為偏離法定程序、相互推卸責任的理由。
建設法治社會,必須筑牢“最后一公里”的程序正義。它既需要頂層設計的機制優化,比如進一步明確刑民交叉案件的移送標準、時限與責任,構建公安、法院之間高效銜接的信息化平臺;也更依賴每一個基層執法者和司法者的恪盡職守。
公民對法治的信仰,不在于宏大的宣言,而在于每一次報案被認真對待、每一份裁定被嚴格執行、每一條權利救濟渠道暢通無阻。唯有司法機關各盡其責、相互協作,才能避免人民群眾在維權路上迷茫無措,才能真正使法治成為值得仰賴的公共秩序和生活方式。而這,正是依法治國理念在基層實踐中最具象、也最根本的體現。
信網評論員 趙曉珊
[來源:信網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