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作為商品銷售的重要手段在零食圈廣受歡迎,幾十元就能買到十幾種網紅零食,自己不必再苦心做攻略,零食分裝模式滿足了消費者對美食的追求,也是對大包裝零售業態的一種補充,屬于花小錢辦大事。追求性價比的同時個人開團的商品來源更應重視,明確好責任主體便于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
在購物平臺上搜索某樣商品“團購”,信息通常由商家發布,下單消費者達到一定數量后,訂單生效,如人數不夠則拼單可能失敗。此種模式多用于單一產品或服務銷售,通過降低價格走量的方式薄利多銷,因零售平臺審查嚴格,且商家都擁有正規銷售資質,能夠為商品背書,消費者拿到手的商品或服務一般情況與正常價格所購買沒有差別。
零食分裝銷售模式與平臺“團購”則有些不同,除官方和商家發起外,存在不少個人開團的情況,一款零食有多種口味,每個包裝內又只有一種口味,且量還不小,想要品嘗多種不同口味,又不想購買太多零食,拼單、互換、開團就成為了一些消費者的選擇。由個人私下發起的團購雖然便利,食品的安全性和真實性成了新的問題。
根據有過開團經驗多消費者介紹,在上架食品時,平臺并沒有要求上傳過資質證件。“團購小程序的注冊門檻很低,可以說任何人都可以開團。入駐的時候可以選擇貨物來源,可以選擇平臺提供的供貨商或者自行備貨。”該團購小程序客服同樣表示如果是個人開團,無需提供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等材料,如果出現了食品安全等問題,平臺會對團長進行處罰(詳見《29.9元嘗遍山姆網紅零食?個人開團分裝銷售藏隱患》)。
開團不用資質就意味著一款商品誰都可以賣,如果“團長”冒著大不了被封號的心態做違心生意則會嚴重損害跟團者利益,消費者所拼單商品是否來自正規商店,有沒有在團長手中滯留時間過久,食品保存環境變化產生安全問題,需要維權時沒有消費憑證遭商家拒絕怎么處理。類似意外情況,團購平臺都應考慮周全,僅通過對違規團長進行處罰難以解決問題,平臺方應當加強開團資質審核,或通過要求團長繳納保障金加強違規成本,在顯眼位置標明貨品源頭,明確責任主體。
一些小程序拼團與微信群購物接龍有些相似,統一訂購、統一發貨廣受商家和消費者歡迎,其內容通常較為簡單,全憑口碑傳播,多在鄰居或同事推薦下參與接龍購買,但微信群環境復雜,沒有相關背書擔保,碰上食品安全問題容易說不清,消費者在購物時需擦亮雙眼,對群內陌生用戶及商品謹慎對待,避免上當受騙。
任何商業創新都不能以犧牲消費者權益和食品安全為代價,分裝拼單的商業模式想要長久、健康的發展,需多方合力,平臺方扛起主要責任,嚴格審核賣家資質,建立透明的溯源和追責機制,監管部門加大對此類平臺和商家的關注。對消費者而言,在拼單時多一份警惕,主動選擇有資質的賣家,既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是在用選擇權投票,共同推動市場走向規范。
信網評論員 孫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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