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擬出臺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實現全鏈條污染防治
為加快推進農用薄膜污染防治,進一步做好農用薄膜科學使用和回收處置工作,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山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組織起草了《山東省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出臺后,可實現對農用薄膜全鏈條、全環節、全方位的有效監管,有效保障山東農用薄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農用薄膜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在增加農作物產量,提高品質,豐富農產品供給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如果回收處理不當,會造成廢舊農膜污染,影響農業生態環境。山東是農膜生產、使用大省,覆膜作物種類多,應用情況復雜,地膜、棚膜、反光膜等都有相當的規模。傳統地膜的厚度較薄,回收難度大,殘留在土壤中,會破壞土壤結構,影響耕地質量,降低作物產量。廢舊反光膜刮飛到電力線路上,易造成輸電線路短路,表面鋁層脫落,污染土壤環境。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農用薄膜污染治理做出了一些規定,但主要集中在回收環節。《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對農用薄膜污染治理做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但覆膜作物種類多,針對性不夠。因此,制定覆蓋各環節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對于防控農用薄膜污染,提升耕地質量,保證糧食安全,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分為總則、生產和銷售、使用回收和再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6章26條。
第一章總則6條,主要包括出臺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政府責任、管理體制、鼓勵措施等內容。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膜管理工作的領導;明確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在農膜監管中的相應職責,實施全鏈條管理。
第二章生產和銷售5條,主要包括生產、銷售,合格證規范、臺賬建設等內容,對農膜生產技術要求、產品質量作出規定,對生產、采購和銷售等環節提出建立臺賬制度要求。
第三章使用、回收和再利用6條,主要包括使用要求、使用記錄、回收原則、回收義務人、規范回收、扶持措施等內容,對農膜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在不同環節承擔的責任作出規定,對廢舊農膜回收提出要求。
第四章監督管理4條,主要包括政府監管責任、指導服務、殘留監測、市場監管、信用管理等內容,對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農膜管理工作作出規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3條,主要是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2條,主要是明確用于農業生產的反光膜的生產、銷售、使用、回收等,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規定了施行日期等內容。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璐
[來源:齊魯壹點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