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一條“青島現(xiàn)五花八門占車位神器 輪胎鐵鏈出街”微博走紅,無獨有偶 ,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在采訪中也發(fā)現(xiàn)不少道路停車泊位被臨街商鋪占用,鐵鏈、輪胎、沙發(fā)、紙箱、破桌子 、爛凳子 、木板標語……對此,市交警部門表示,私占道路停車泊位,將予以每個200元處罰。
26日,一條“青島現(xiàn)五花八門占車位神器 輪胎鐵鏈出街”微博走紅,在微博中,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看到不少施劃的正規(guī)道路泊車位上停放的不是汽車,反而是各種各樣的雜物。有鳥籠、輪胎、沙發(fā),甚至還有人用鐵鏈直接將整個泊車位封鎖起來了。
在熱河路附近居住的市民于先生對這種行為也是一肚子怨言。“現(xiàn)場停車本來就緊張,很多車停不下,可我卻看見路邊規(guī)劃的正規(guī)停車位,擺滿了石頭等各種雜物,不能停車,也不知道這正規(guī)停車位被誰給霸占了,真是讓人惱火。”于先生說。
在單縣路與鄆城南路路口附近,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也見到了不少路邊泊位被占用。可是在詢問是誰占用的停車位時,臨街商鋪都推說自己不知道。
“現(xiàn)在交警對亂停車處罰非常嚴格,亂停車阻擋了交通,我也知道不對,可是這亂占泊車位是不是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市民王先生說。
帶著這個疑問,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咨詢了市交警部門。對于私占道路停車泊位,交警部門表示,首先將占道錐形帽等設施予以沒收,然后查找到占道的臨街商鋪或個人,按照一個停車泊位200元進行處罰。
據(jù)交警部門設施處民警介紹,根據(jù)《青島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對于沒有備案而私設停車場的,可給予每個車位500元的罰款,對于擅自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的,可給予每個車位200元的罰款。
民警表示,根據(jù)規(guī)定,不論是室內還是場地,甚至是路邊停車場,其設置都必須先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證照,然后再到交警設施部門備案,備案后還要到物價局登記,這些手續(xù)都辦理完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停車泊位線的施劃是由交警設施部門完成,個人或單位不得私自施劃。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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