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合肥一消費者竟買到“雙日期”月餅禮盒
“同一月餅包裝盒上出現了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兩個生產日期,一明一暗。”合肥消費者陳先生告訴《工人日報》記者,8月18日,他在當地一家超市購買月餅后發現,月餅包裝盒上竟出現一明一暗兩個生產日期。經過交涉后,超市同意全額退款并支付4000元賠償金。
據陳先生介紹,他當時購買的是一款單價為238元的月餅禮盒。在檢查月餅時他發現,月餅包裝盒的側面雖然印有生產日期,但噴涂生產日期的位置有著涂抹的痕跡。
“其中有兩盒沒涂抹干凈,留下了兩個生產日期,一個是2023年9月10日,另一個是2024年7月13日。”陳先生說,這盒月餅的保質期為90天,如果按照第一個生產日期算,月餅肯定過期了。
隨后,陳先生聯系了出售該月餅的超市。該超市負責人答應給予陳先生1000元補償,并讓他直接與供應商協商處理。但陳先生覺得“門店的處理態度比較消極,供應商的態度也非常惡劣”。于是,陳先生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接到問題反映后,立即派人到相關超市展開核查。據到達現場的明光路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介紹,該超市仍在售賣的月餅中沒有發現兩個生產日期的情況。對于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商家反饋稱是月餅生產企業使用了去年的包裝箱所致。
在超市負責人主動聯系下,陳先生與超市簽訂了調解協議。超市決定對陳先生購買的月餅全額退款,并額外支付4000元作為賠償。
不過,在陳先生看來,月餅包裝盒出現“雙日期”的情況并非孤例。據陳先生介紹,他的一個朋友今年6月也買到一份“雙日期”的月餅。月餅的包裝盒上分別印有“2023年11月”和“2023年8月”兩個日期,一個清晰一個模糊。
對此,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閆笑笑分析認為,食品包裝上出現“雙日期”問題有多種原因,或因操作失誤所致,或因回收舊包裝所致,或因不良生產廠家故意將過期食品重新標注生產日期所致,但不管出于何種原因,均屬于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的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情形,涉嫌違法。同時,商家不能就“雙日期”問題給出合理解釋的,屬于違約行為。消費者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
閆笑笑認為,生產日期可以說是商品的“出生證明”,商家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標注。此外,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一旦發現類似“雙日期”月餅,要第一時間保存證據,并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記者 陳華 通訊員 朱汗翔
[來源:工人日報 編輯:趙清琳]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