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23日訊 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喜報”,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截圖來證明自己有進行企業修復的能力,還在視頻里稱“消除司法案件記錄只需20個工作日”。在市場監管部門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的同時,也有人盯上了這一行當,通過社交平臺“引流”,用所謂的“有關系”,進行有償信用修復。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在采訪中了解到,無論是行政處罰還是司法文書的撤銷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核,根據案件情況不同各有條件。而且,根據國家市場監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嚴禁在信用修復管理中收取任何費用”。
小紅書發作品承諾能消除行政處罰和案件 微信上稱2000元一案“包撤銷”
9月11日,信網在小紅書上看到,一個名為“長*筆記庫”的賬號發了一個“喜報”作品,稱遇到了最有耐心的法官助理,在收到申請材料之后馬上提交撤銷流程,還幫忙主動聯系“糕院”,解決了困擾客戶多年的問題。帖子的配圖是一張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截圖,輸入同一個案號,“長火大數據修復前”顯示有相關的執行裁定書,修復后則顯示“暫無數據”。在帖子的下方,還有一行灰色的小字,標注“虛構演繹,僅供娛樂”。該帖子點贊收藏評論總量超過200,在評論區里,也有人提到了這一“虛構”標簽,但作者回應“帶原創聲明沒流量”。
從同一個賬號發布的作品看,大多都是關于信用修復的,在其中一個視頻里還有“消除行政處罰只需7個工作日,消除司法案件記錄只需20個工作日”。信網留言并且私信后,添加了對方的微信——在微信溝通時,企業信用修復師詳細介紹了信用修復業務,而這一業務也并非免費。
“普通流程得層層審批,從基層法院到中院再到高院,但我們不走那條路。”長火大數據的這位“企業信用修復師”表示,憑借公司老總的“高院關系”,只要案件已結案,無論民事、執行還是刑事案件,均可在十個工作日內“加急撤銷”。
在這位修復師的微信朋友圈中,有合肥長火大數據有限公司的宣傳單頁,其業務范圍廣泛,包括:行政處罰、稅務處罰、環保處罰、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刪除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裁判文書及限高令等。除中國裁判文書網之外,該人員聲稱還可處理企查查、天眼查、信用中國等多家第三方平臺的信息,“我們先從國家公示網站源頭刪除,再同步清理第三方平臺記錄。”
該修復師強調,個人或企業自行操作“非常困難”,并報價2000元一個案子,“加急”則為3000元,多案還可打包優惠,并承諾如刪除后發現在其他小眾平臺仍有記錄,可免費補刪。
自行撤銷并不復雜 無需高價“代辦”
不良記錄真的如這位修復師所說的難以刪除嗎?信網咨詢了信用中國平臺,工作人員表示,個人或者企業信用修復可自行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操作,不收取任何費用,建議不要相信第三方中介。
“信用修復流程很便捷,并且修復材料在網站上都有模版可以下載,針對不同類型的處罰都有不同類型的模版,在行政處罰文書的右側,有明顯提示可供下載的申請材料模版,并且模版中已經填寫了60%內容,企業只需要補充30%—40%,例如經辦人姓名、電話、郵箱等信息,并加蓋公章即可上傳,審核通過即可撤銷,全程約十個工作日。”
該工作人員指出,申請行政處罰信用修復要同時滿足超出最短公示期、懲戒措施執行完畢兩個條件。普通處罰需要滿3個月,涉及安全生產等特定領域需滿一年。申請人在申請提前終止公示時要作出信用承諾,若違背承諾要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在修復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010)8640 9150聯系平臺客服,客服將提供操作指導并協助準備材料。”
此外,信網咨詢了青島一區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裁判文書的撤銷,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可直接聯系該案承辦法官進行后續處理,沒有所謂“加急通道”或特殊途徑。
律師提醒:并非所有案件都能撤銷
2021年7月,國家市場監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在這一管理辦法的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嚴禁在信用修復管理中收取任何費用”。
用國家鼓勵的信用修復為噱頭“引流”,實際上是引導用戶私下進行有償的信用修復,還用“有關系”當說辭,信網將這些問題通過小紅書熱線和舉報功能反饋給了平臺,很快收到了舉報結果通知:經核實,你舉報的筆記存在違規,平臺已進行相應處理。在收到“已處理”的通知后,被舉報的內容仍舊能夠被正常點擊查看。
北京浩天(上海)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對此表示,行政處罰、司法文書的公開是進行社會監督的方式,如果存在這種“有關系”就能撤銷文書的情況,屬于破壞國家管理社會秩序,涉嫌違法犯罪。“司法文書撤銷必須符合嚴格法定條件。一般的民事案件例如合同糾紛,在履行完畢或存在錯誤的情況下,較易申請撤回;但刑事案件,尤其是危險駕駛等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通常難以撤銷。”單律師認為,司法公開是基本原則,刪除文書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單律師強調,所謂靠關系快速刪除可能涉嫌偽造公文、賄賂等犯罪行為,公眾切勿輕信此類服務。(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