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1日訊 7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公示兩則行政處罰信息,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分別被河北金融監管局處罰。
冀金罰決字〔2025〕11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違規向風險客戶新增貸款掩蓋不良貸款、違規上調五級分類掩蓋不良貸款。河北金融監管局對其處以65萬元罰款。高新(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行首席風險官)對違規向風險客戶新增貸款掩蓋不良貸款、違規上調五級分類掩蓋不良貸款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8萬元。
冀金罰決字〔2025〕12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河北金融監管局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王愛軍(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長)對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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