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出臺輕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新規 明起施行 11類情形駕駛人擔全責
發生小事故,本來商量好了,一方跑了怎么辦?當事人拒不挪車堵路,又該怎樣處理?昨天,市交警支隊召開通報會,《青島市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7月20日起施行。快賠范圍擴大到青島全域,賠付額度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司機的擔憂問題也有了解決辦法。
[背景]
四成路堵因輕微事故
目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38.7萬輛,機動車駕駛人達到318.8萬人。由于車流密度大,輕微剮蹭交通事故大量增加,不僅影響交通安全,而且對道路暢通也造成很大影響。 “大量輕微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車輛不能及時撤離現場是造成當前我市交通擁堵的一項重要原因。”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戴銘洲說。
發生輕微事故后,一些司機因為責任分不清楚,往往要占據一兩排車道,在車流中互不相讓,直到交警趕到現場方才作罷。來自市區交警部門的粗略統計顯示,市區的道路擁堵四成是由輕微事故車輛不撤離現場導致。
[解讀]
快賠模式全市推行
為了有效緩解因輕微交通事故造成的路況擁堵,進一步簡化理賠手續,我市制定了《辦法》。市交警支隊事故處處長徐明做了一番解讀。
相比較2009年實行的老版本,《辦法》適用區域擴大到青島全域。徐明介紹,《辦法》適用于每日6時至晚8時,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車輛損失,單車損失在5000元(含)以內,且機動車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
徐明說,目前,我市在市北區吳興二路、南寧路、延安一路、南昌路、李滄區上苑路、嶗山區深圳路、黃島區東岳中路建立7處輕微事故快賠服務點,7月20日,我市將在膠州市海爾大道建立1處快賠服務點,全市保險理賠服務網點達到8處。
[亮點]
首次實施模糊責任劃分
徐明介紹,《辦法》為了推動當事人自撤現場,減少交通延誤,做了不少細化規定。“《辦法》共有六大亮點,其中之一是首次采取模糊責任劃分,就是要盡量減少雙方司機打唧唧。發生輕微事故,劃分為全責、無責和同等責任,責任劃分比較明確。此外,對于拒不撤離現場的,我們要對違法司機開具罰單。 ”徐明說。
市南交警大隊事故科科長陳鵬方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辦法》的亮點非常適合青島,之前我們在處理一些輕微事故時,發現很多司機之所以不撤離現場,都是在事故主次上糾纏不休,都在等著交警前來評判責任,現在一方面采取模糊責任劃分,一方面采取懲罰手段,相信事故堵車的情況會有所減少。
記者 陳勇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新規
新規實施時間
自 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9日
適用范圍和區域
適用于
●每日6時至晚8時●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車輛損失●單車損失在5000元(含)以內且機動車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
★由于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區域面積大,地處城鄉結合部,交通狀況在不同區域存在差距,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僅需在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堵塞的區域施行。因此上述區域由各區市交警部門根據轄區交通實際狀況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新辦法6大亮點
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協商實施快速處理,交警、保險員均無需到場,交警和保險公司在指揮中心設置遠程監控席位;賠付額度提升至單車損失5000元(含)以內;符合快處條件,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處理過程中,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論處;模糊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無責、同等責任-同等責任兩種責任模式,不再區分責任大小;一方當事人不按照約定配合處理的,另一方可申請己方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再由己方保險公司依法代位求償。
快速處理4步走
1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
2相互查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交通事故現場和碰撞部位等進行拍照,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向各自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獲得報案號,或者通過青島市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微信服務平臺,將交通事故現場照片及相關圖像資料發至“青島交警”微信平臺,獲得報案號,保險公司不再派員對事故現場勘查;
4根據保險公司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引,持報案號在48小時內共同前往交通事故地點附近的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服務點處理。
這些情況不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本辦法,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交強險標志的;2.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及其他設施的;3.每日晚8時至次日清晨6時發生的;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6.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7.發生3車以上(不含3車)相撞交通事故的;8.在道路以外區域發生的;9.依法不適用本辦法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況負全責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當事人無過錯的,過錯方要承擔全責,并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1.同車道內追尾2.逆向行駛3.倒車4.溜車5.開關車門6.違反信號燈7.未按規定讓行8.違法超車9.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10.駛入禁行線的11.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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