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投保31年的市民于先生近期到社保中心打印繳費明細時突然發現,他曾經繳費并工作的幾個單位在繳費明細當中并未體現出來,而且多處單位實繳、個人實繳的數額為零,于先生擔心這會給他今后退休時養老金的發放造成影響。1月14日,社保部門回應,由于年限久遠而且涉及多次跨區工作調動,工作人員正在針對于先生遇到的問題進行調查。
明細里沒單位沒金額
1月12日,50歲的于先生來到報社反映稱,近期他在前往社保中心查詢個人的繳費明細時發現了異常,在打印出來的繳費明細中他發現,曾經工作過的4個單位名稱并未出現在繳費的明細當中,同時,關于養老金繳費的基數、單位實繳、個人實繳的列表中出現了太多的數字“0”。
在于先生提供的繳費明細表中記者注意到,最早的“對應費款所屬期”為1984年1月,單位名稱為“市南勞動代理中心”,而據于先生稱,那時他在紅旗化工廠(后更名為廣益化工廠)簽訂了5年期的勞動合同,而在單位發放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保險手冊》中明確標注著“自1984年1月至1988年12月投保”,下方有“青島市滄口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的蓋章。除了單位名稱不符外,繳費明細當中個人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單位實繳、個人實繳等欄的數字很大一部分都為0,只有1988年3月至1988年12月的單位名稱相符,個人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單位實繳、個人實繳等項目有數字。
“除了在廣益化工廠工作期間的繳費明細有問題外,還有臺東保安服務分公司等3家工作過的單位名稱都沒有體現在這份明細當中,很多單位實繳的數字也都是0。”于先生說。
是否影響退休金領取
于先生稱,算起來從他工作開始至現在,已經整整投保了31年,最近幾年他都是以個人名義投保,每個月的投保金額都有七八百元,對于已經開始吃低保的現狀來說已經有些承受不了了,而且31年的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已經達到了能夠領取養老金的年限,因此他決定今后就不再繼續個人繳費了。但是繳費明細當中發現的這些問題,他擔心有可能會影響到今后他領取養老金的數額。
據了解,根據現行規定,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組成有兩部分,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而能影響到個人養老金領取金額的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這與個人賬戶中的金額有很大關系。
正在核實投保狀況
于先生稱,他已經將這事反映給社保部門,那么他的這份擔心是否有必要呢?1月12日,記者聯系到了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將在落實好情況后進行回復。14日,市人社局相關人員回應稱,個人繳費金額的多少確實會影響到領取養老金的數額,對于于先生的情況還要進行核實。
據介紹,本市1994年前還未有社保,在那之前的工齡通常視同為繳費年限,這都有相關記錄,由于于先生工作過的單位較多,而且涉及到跨區工作,需要協調各個區的社保部門進行逐一核實,至于《保險手冊》中的記錄,在查實完是否進行了繳費、繳費多少的情況后將會進行修正。
記者 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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