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6日訊 近日,青島市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城行執行罰字﹝2025﹞第65號),青島新華友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施工現場作業管理規定,被處以1000元罰款。對此,青島新華友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劉經理向信網(0532-80889431)表示,項目上已經整改完善了,今后企業一定會加強施工管理,避免發生此類問題。
信網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獲悉,2025年3月5日,執法人員發現青島新華友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趙紅路與瑞亭路交叉口施工時,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該公司未在臨街施工現場周圍設置硬質圍擋,致使施工現場與外界缺乏有效隔離,存在安全隱患;未對車輛進出道路進行硬化,車輛進出易產生揚塵和道路損壞;施工時未采取防塵措施,加劇了周邊空氣環境污染;未及時清運渣土等建筑垃圾,導致施工現場雜亂無章;未保持駛離施工現場車輛的清潔,車輛帶泥上路易污染城市道路;未按規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破壞了城市環境衛生;工程竣工或者停工后也未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了市容市貌 。
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屬于施工單位違反施工現場作業管理規定。依據《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七項,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處罰決定。
對此,信網聯系了青島新華友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將由專人來答復有關問題。隨后,項目負責人劉經理向信網回電稱,項目上已經整改完善了,該處罰對公司造成了較大影響,今后企業一定會加強施工管理,避免發生此類問題。(谷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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