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照片。來源:青島中院
被執行人:杭州前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10號大街36號3幢244室。
法定代表人:鄭湘江,執行董事、經理。
被執行人:鄭湘江,女,1973年1月11日出生,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現住浙江省浦江縣江濱中路120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 H03409542。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5%支付懸賞金。
懸賞事由: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魯02民初1145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懸賞條件: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5%支付懸賞金。
舉報電話:0532-81607729(焦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如申請人在期限屆滿前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本院將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文/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