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1月17日訊 律師事務所本該是最遵紀守法的地方,可周女士卻在廣東哲策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廣東哲策”)遭遇了一系列“不合法”的事:試崗協議里的日薪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辭退員工不給工資,勞動仲裁后,仍不按裁決書支付工資和賠償金。近日,當事人周女士在講述自己遭遇的同時,還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介紹了廣東哲策的業務開展情況。周女士說:“該所的大部分法務銷售都不懂法律,全靠摸準客戶想追回欠款的心理忽悠成交。”因此,她懷疑這家律所是一家“網推所”。
費盡周折要回律所上班四天工資
周女士是通過BOSS直聘在廣東哲策找到工作的,崗位是法務銷售。8月29日,周女士到崗上班,和律所簽了一份《新員工試崗協議》。協議約定,試崗期為8月29日至9月4日,日薪80元,每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
9月2日,周女士收到負責人的通知:“經過這幾天的考核,你不太適合這個行業,明天過來辦理一下離職手續。”當周女士追問具體理由時,對方僅以“不適合這份工作”回應。她當場提出結算已工作天數的工資,卻被負責人以“未到發薪時間”搪塞。
“我沒想到最該守法的地方會有違法行為。”周女士告訴信號新聞,索要工資和補償無果后,她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結果顯示,廣東哲策試崗協議里的工資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被認定為違規。廣東哲策需要按照3074.71元的月工資標準,支付周女士4天的工資473.03元,還要支付一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3074.71元。
不過周女士拿到工資和賠償金的過程同樣曲折:廣東哲策并沒有在裁決書下達三日內付款,直到周女士把這段不愉快的經歷發到了社交平臺“曝光”,又到招聘平臺BOSS直聘投訴后,廣東哲策才主動聯系周女士付款。
用話術吸引意向客戶成交
信號新聞聯系該律所時,工作人員確認周女士的款項已支付、問題已解決,但對于“無故辭退員工”“仲裁前拒不發薪”等問題,對方均回應“不了解情況”,稱會上報領導后反饋。截至發稿前,信號新聞未收到回復。
周女士告訴信號新聞,在她看來,廣東哲策實際上是一家“網推所”,“他們會在社交平臺直播,直播時接入的客服企業微信,就是我們法務銷售的賬號,接手的案件大多是債務糾紛。更離譜的是,大部分法務銷售都不懂法律,全靠摸準客戶想追回欠款的心理‘忽悠’。”
周女士說,對于法務銷售的工作,律所有一套完整的培訓話術。話術里會讓法務銷售告訴意向客戶“我們是一個覆蓋全國的法務平臺,合作律所有3000多家,合作律師有上萬名”。法務銷售在簡單了解案件信息后,會加上意向客戶的微信,之后通過視頻溝通聯系。
“我上班這幾天,每天能接觸20多個意向客戶,但是沒有成交的。”周女士說,作為法務銷售,會簡單了解意向客戶糾紛的時間、標的額等信息,問一下意向客戶的訴求以及債務人的態度,隨后就要展開“銷售攻勢”,盡快促成簽單。在周女士發來的話術里看到,“挑撥與債務人關系”這幾個字被標黃,后面還有詳細的說明,比如,要讓對方意識到之所以要不回錢是因為“給債務人的壓力不夠”,而打官司無疑可以給債務人施加壓力。法務銷售可以用同地區 、同類型案件的素材“講故事”,以便增加信任感。
信號新聞看到,話術里有一部分是“百問百答”,其中對于意向客戶“沒錢”“商量一下”“考慮一下”“先辦事再給錢”的說法,都有好幾個應對的話術。例如會告知對方年底法院會停止受理新的案件,這樣案子又要拖上幾個月,以此來給意向客戶增加緊迫感。
無法律知識也能當法務銷售
據了解,廣東哲策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為普通合伙,設立資產30萬元,成立于2024年12月18日。該所在BOSS直聘上發布的公司簡介稱:哲策律師事務所由司法部核名,經廣東省司法廳準予設立,現有執業律師6名。
11月12日,信號新聞在BOSS直聘平臺查詢發現,廣東哲策發布了26個招聘崗位,其中法務銷售、案件受理客服、銷售精英等銷售類崗位占比頗高。信號新聞以應聘者身份咨詢法務銷售崗位,該律所工作人員介紹,其核心業務為經濟糾紛、個人債務糾紛等民事案件,崗位工作內容是“公司提供精準資源,用企業微信溝通,解答客戶咨詢問題,對客戶案件問題進行分析,制定提供解決方案,達成委托成交,成交后由后端專業團隊負責服務”,同時明確表示“無法律知識也能勝任,主管會負責培訓”。
律所因違規網推被吊銷執業證書
11月3日,廣東省司法廳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廣東弘胤律師事務所因長期與第三方公司違規合作、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被監管部門頂格處罰吊銷執業證書。這家成立僅3年的律師事務所,成為整頓“網推所”亂象的最新典型案例。媒體曾報道,僅今年上半年,廣東一地被行業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網推所”已達17家。為規范律師行業網絡推廣秩序,維護法律服務市場公平與當事人合法權益,廣東省律協還于9月發布了《廣東省律師行業網絡推廣行為管理規定(試行)》,明確網絡推廣賬號需由律所或律師本人規范管理,通過網絡推廣獲取的業務,需明示備案收費標準,不得作出不當承諾,由律所簽訂書面合同。同時規定網推解答法律問題、分析案件、協商委托等事宜,需由執業律師主導。
律所可以招聘法律“小白”當法務銷售嗎?針對廣東哲策律師事務所的情況,信號新聞采訪了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司法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律所允許配備非律師工作人員,但非律師人員若自稱律師與客戶對接溝通案件相關情況,屬于違規,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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