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1月14日訊 只因5年前被“水滴百萬醫療險”的“3元保費”吸引填寫了個人信息,陳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費50余筆,累計達2700余元。近日,陳先生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他在查閱賬單時,偶然發現在自己連續兩年多的時間里,被“水滴系”保險悄悄扣費。信號新聞介入采訪后,水滴保與陳先生達成和解,退還保險費用并給付賠償共計11888元。
3元投保后,“無聲”扣款2700余元
陳先生的手機用于門店經營,微信賬戶每日都有資金進出,一直未察覺到自己被扣款。 前段時間,他在朋友提醒下核對賬單時,發現了異常。一家叫水滴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的商戶,從2020年9月起,持續從他的微信零錢中自動扣款,一直到2022年12月。陳先生清楚地記得,之所以2022年以后不再扣款,是因為當時他偶然發現微信賬戶有一筆81.7元的扣款,以為自己誤點了什么網頁,便順手關閉了支付授權。
陳先生回憶,大概五年前,他看到一份標價3元的“水滴百萬醫療險2020”,覺得價格挺低,就點進去看了看。“不就3塊錢嘛,不至于吃虧上當,便隨手填了身份信息。” 陳先生說。 他未曾想到,這一操作成為后續長達兩年多自動扣費的開始。
陳先生對賬后發現,自己購買的商品除了那份“水滴百萬醫療險2020”,還有水滴門急診醫療險、水滴百萬意外險2020兩份保險,27個月內扣款50余筆,總額達2759元。直至2022年12月他手動關閉支付授權才停止。
賬單顯示,扣款頻率與金額均不固定:2020年10月、2020年11月,每月扣兩筆;2020年12月開始到2021年10月,每月扣三筆;2021年11月至被他手動關停的2022年12月,又變為每月扣一筆。金額從36元至81.7元不等。
“被動投保”還是“主動勾選”?雙方各執一詞
公開資料顯示,水滴保是水滴公司2017年5月推出的互聯網保險平臺,運營主體為水滴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目前,水滴保已與國內超過60家知名保險公司達成合作,保險產品涉及醫療、重疾、意外、壽險、年金等人身健康險各類險種。信號新聞致電水滴保官方客服熱線,對方稱,陳先生通過水滴保平臺交納的保費總額為2759元,但并非單份保險,而是三份不同的保險,所以陳先生賬戶才會出現部分月份被多次扣款。
其中,“水滴百萬醫療險2020”產品保障期從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先后由華農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總計繳費 1885.5 元,首年578.3元、次年980.4元、第三年326.8元; “水滴門急診醫療險”則由中華聯合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從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僅繳費一年402.5元; “水滴百萬意外險2020”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從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總計繳費471元,首年399元、后續72元。
客服稱,三筆保險系陳先生“多次點擊購買”,并非單次3元投保后自動生成,且均已過保障期。針對陳先生未授權“自動續保”的說法,客服表示,投保時“自動續保”選項需用戶手動勾選才能生效,可隨時聯系客服取消。此外,客服還表示,平臺會在續保前聯系用戶確認,“可能用戶將通知誤認為廣告”。
但陳先生對此說法并不認可,他堅持當初錄入身份信息,僅為購買單次3元保險,并非授權平臺長期自動扣款,也未曾收到平臺關于保費上漲或續保的確認通知。
水滴保曾提出變相全額退費
關于陳先生退費的要求,該客服回應,水滴保作為銷售平臺無退費操作權限。因保險已過保障期,陳先生“已享受對應保障期間的風險保障”,即便未出險,保險公司也承擔了保障風險,因此無法退還保費。
但陳先生提供的一段電話錄音,呈現了水滴保方面另外的說法。電話里,一位自報工號、自稱水滴保工作人員的女聲表示,愿意幫陳先生將除一筆578元的扣款之外的其他退費向保險公司反饋。至于那筆578元的扣款,水滴保可以為其申請內部服務補償,但需要陳先生簽署和解協議。這與此前客服“無法退費”的公開表態相左。按照陳先生理解,水滴保的態度等同于以其他名義全額退費。陳先生稱,自己沒有答應對方條件,而是提出退一賠三,且正準備提起訴訟。
11月14日截稿前,陳先生告訴信號新聞,他已經與水滴保方面和解,水滴保按照他的訴求退還保險費用,并給付賠償,合計11888元。
律師說法:自動扣款需明確授權
11月13日中午,信號新聞點進了水滴保小程序百萬醫療頁面,300萬、600萬的保障金額非常顯眼,頁面中被標紅的保費僅為10元。底部有16個標藍的協議內容,信號新聞點開其中的保險條款,發現該保險內文字體極小,且無法放大。水滴保是水滴公司2017年5月推出的互聯網保險平臺,運營主體為水滴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該公司宣稱以“提供更多高性價比的產品和更極致的服務體驗”為使命,并與國內“超過60家知名保險公司”達成合作,推出數百款保險產品,涉及醫療、重疾、意外、壽險、年金等人身健康險各類險種,覆蓋少兒、成人、老人、慢病人群等各個群體。
針對陳先生的案件,信號新聞咨詢了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儀佳祺。儀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互聯網消費相關規定,平臺設置自動扣款、自動續保等服務時,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提示,包括公示保費明細,且需獲得消費者的明確授權,不能僅以“消費者曾錄入身份信息”或“購買過單次服務”為由,作為獲取長期扣款權利的依據。
儀律師認為,若水滴保存在“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誘導消費,且未經明確授權擅自扣款” 的行為,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欺詐行為”。在此情況下,消費者主張“退一賠三”具有法律依據。(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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