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0月31日訊 近日,陳先生在辦理寬帶業務時突然發現名下多了4張電信的手機卡,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溫州電信)以“辦卡人已離職”為由,稱查不清手機卡的來龍去脈。據悉,溫州電信在接到陳先生投訴后已注銷相關手機卡。
溫州的陳先生反映,他近期準備辦理寬帶業務,查詢時發現自己名下竟然還有4張“180、199號段”的溫州電信手機卡。他有點兒懵,自己沒辦過啊,這是怎么回事?進一步查詢發現,這4張手機卡是2018年開戶的,綁定的是一家企業。陳先生說,辦卡的經手人是溫州電信的一名客戶經理,可他從來沒去過開卡的網點,也沒有授權任何人用他的身份信息辦手機卡。
陳先生去營業廳要求注銷號碼或解除綁定,但被告知因相關號碼綁定了一家企業,營業廳無法操作,這讓陳先生感到困惑:“我自己名下的手機卡為何無權注銷?”而更讓陳先生擔心的是,他對這四張手機卡的使用情況一無所知,“如果這幾張卡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我作為機主是不是還得承擔責任?”
這4張手機卡是怎么辦出來的?為搞清楚此事,陳先生聯系了電信客服,得到的答復是當時辦卡的員工已離職,不清楚具體情況。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陳先生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不久后,溫州電信承認審核和開卡有失誤,并注銷了陳先生名下的四個號碼。
信號新聞就此事向溫州電信進行求證。10月25日,溫州電信投訴專員致電信號新聞稱,陳先生名下4張涉事手機卡系溫州一所中學的校園卡,類似校園飯卡,可在校內生活區及小賣部消費。專員解釋說:“自2018年辦卡后從未激活,也沒有通話和短信使用記錄,目前,這4張手機卡沒有欠費且已完成注銷。”針對信號新聞提出的“未經授權號碼是如何完成辦理”的相關問題。專員表示:當時經辦的客戶經理已離職,無法追溯2018年辦卡時的具體讀卡次數、單獨人臉識別記錄及簽字憑證,具體辦卡流程也無法進行追溯。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涉事客戶經理的開卡行為屬于職務行為,即便其已離職,企業仍需對員工在職期間的違規操作承擔管理責任,“員工離職”不能成為免責借口。此外,手機卡實名制要求“本人到場、當面核驗”,若陳先生所述“未授權、未到場”情況屬實,那么,溫州電信的開卡流程可能違規,需承擔相應責任。(耿潤)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